一、床位:住院床位总数100张以上。二、科室设置:(一) 临床科室:至少设有两个疗区、至少设有传统康复医学室、体疗室;(二) 医技科室:至少设有药房、化验室、X光室、心电图室、超声波室、理疗室;消毒供应室。三、人员:(一) 每床至少配备0.5名工作人员;(二) 床至少配备卫生技术人员0.3名;(三) 至少有12名护士;(四) 至少有6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,其中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不少于2名;(五) 各主要科室至少有1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。四、房屋:
(一) 平均每床建筑面积45平方米以上;(二)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;(三) 每床占地面积不低于250平方米;(四) 绿化面积不少于可绿化面积的80%。五、设备:(一) 基本设备:
呼吸机 吸痰器心电图机 除颤机显微镜 血球计数仪生化分析仪 分光光度计自动稀释器 电泳仪
离心机 电冰箱
干燥箱 A超或B超姿式矫正镜 墙拉力器划船器 手指肌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 滑轮吊环各种助行器 中频治疗仪低频脉冲电疗机 音频电疗机超短波治疗仪 红外线治疗机磁疗机 针炙用具按摩用具 颈椎牵引设备肌力计 高压灭菌设备密闭灭菌柜 洗衣机
常水、热水、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
(二)每床单元设备: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;
(三)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。
六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、人员岗位职责、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,并可成册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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